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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長沙12月25日電(記者 白祖偕)記者從25日召開的湖南省委常委會獲悉,湖南將統一發文,公佈對1978年至2012年6月間以湖南省委文件、省委辦公廳文件形式發佈,規範黨組織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855件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清理結果。其中,500餘件文件將被“廢止”和“宣佈失效”。
  據瞭解,這次湖南省委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是按照中央統一部署開展的。清理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從去年10月開始,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第二階段清理新中國成立至1978年前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在第一階段的清理工作中,湖南歷經4個多月的時間,對在1978年至2012年6月期間制定的近10萬件省委各類文件,進行了全面梳理、篩查,將其中以省委文件、省委辦公廳文件形式發佈,規範黨組織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855件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列入了清理範圍,形成了清理目錄,並逐件予以研究、論證、審核,且充分征求了有關方面的意見。
  按照清理文件的標準和處理原則,在855件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中,湖南擬對329件同黨章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相抵觸、同憲法和法律不一致、明顯不適應現實需要、已被新規定涵蓋或者替代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予以廢止;對202件調整對象已消失、適用期已過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宣佈失效;對82件存在問題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修改;其餘242件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繼續有效。
  第一階段清理工作結束後,湖南將及時啟動第二階段的清理工作。  (原標題:湖南500餘件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擬被廢止和宣佈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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